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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5年高等学校“国内访学访工”教师选派工作的通知
来源:设计学院 日期:2025-05-27

各处室、二级学院:

      根据《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25年高等学校“国内访学访工”教师选派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选派对象与条件

       访问学者、访问工程师选派对象为列入选派学校重点培养计划的学术带头人后备力量或青年骨干教师,要求思想政治过硬,师德师风高尚,热爱教育事业,从事教学科研5年及以上,具有较好的专业素质能力,近3年未参加“国内访学访工”选派(2022年、2023年、2024年未参加访工访学的教师)且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一)具有副高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年龄不超过45周岁(1980年1月1日后出生);

      (二)具有硕士及以上学位,年龄不超过40周岁(1985年1月1日后出生)。

       二、接收单位与导师

       访问学者接收学校应是教学科研水平高、师资力量雄厚的重点院校,一般应为“双一流”建设高校、省属重点建设高校或国内知名的对口高职高专示范性院校。访问学者导师可以在教育部高等学校师资培训交流武汉中心导师库中查询(http://cce.whu.edu.cn/fxljy/jybgdxxszpxjlwhzx/zxjj.htm),也可联系其他上述高等学校的博士点学科导师。

      访问工程师接收单位应是行业龙头骨干企业。鼓励列入国家、省卓越工程师项目计划以及应用型试点本科高等学校专业教师作为访问工程师参加行业企业实践锻炼。访问工程师的导师应当为所在行业、领域有较大影响力的技术专家、管理骨干等,原则上要求具有副高专业技术职务或相当水平。

       三、推荐名额与经费

       国内访问学者、访问工程师人选由各部门根据教师队伍建设需要以及教师专业发展需求统筹推荐,由省教育厅统一备案公布。根据省厅要求高职高专院校选派国内访问工程师为主,高职高专院校推荐选派国内访问学者的,原则上每校不超过5人,访问工程师不作名额限制。

学校对列入选派国内访问学者、访问工程师并成功申报访问学者教师专业发展项目、访问工程师校企合作项目按照学校相关文件进行资助。

       四、管理与考核

       1.被推荐申请人,须在全国教师信息系统里完成申报,并经省教育厅审核发文。访问工程师经二级学院同意可申请脱产半年到一年。脱产访问学者或访问工程师须与学校签订协议书。

       2.在担任访问学者期间或结束后一年内,必须主持完成以下任务之一:以学校名义以第一作者身份在一级刊物上发表1篇专业论文;或在二级刊物上发表2篇专业论文;或本人主持申报立项省级及以上课题1项;或主持完成1万元及以上经费的市厅级课题1项;或主持立项横向课题1项(科技到款额理工科至少20万,文科至少10万);或在国家级出版社出版本人主编的教材或学术专著。

       3.在担任访问工程师期间或结束后一年内,必须主持完成以下任务之一:以学校名义以第一作者身份在二级刊物上发表1篇论文;或本人主持申报立项省级及以上课题1项或市厅级访工“校企合作项目”课题1项;或主持立项横向课题1项(科技到款额理工科至少10万,文科至少5万);或授权发明专利1项。

       4.在全国教师管理信息系统里完成访学访工申报及中期考核、结业考核。

       5.按照省厅要求,访问工程师第1年须有3个月脱产入企锻炼,教师可利用寒暑假进行锻炼;其余时间可企业兼职,访工期间须在OA里完成相关的企业锻炼流程。访工结业或访工项目结题后完成任务的,其经历认定为入企实践锻炼。

五、申请程序

请拟申请访问学者(工程师)的教师与接收单位及导师主动联系,达成初步意向报所在部门。各部门按通知要求,对申请人进行初审并填写《2025年度浙江省高等学校国内访学访工推荐人选汇总表》(需部门领导签字盖章),于6月6日发送电子材料至邮箱2214998526@qq.com,经学校审核同意后,人事处组织选派教师网上填报。

联系人:张路伊,电话:86687553,777553。


附件1:2025年度浙江省高等学校国内访学访工推荐人选汇总表

附件2:2025年浙江大学接受国内访问学者计划导师课题汇总表


                                                                               人事处

2025年5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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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5年高等学校“国内访学访工”教师选派工作的通知
来源:设计学院发布时间:2025-05-27

各处室、二级学院:

      根据《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25年高等学校“国内访学访工”教师选派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选派对象与条件

       访问学者、访问工程师选派对象为列入选派学校重点培养计划的学术带头人后备力量或青年骨干教师,要求思想政治过硬,师德师风高尚,热爱教育事业,从事教学科研5年及以上,具有较好的专业素质能力,近3年未参加“国内访学访工”选派(2022年、2023年、2024年未参加访工访学的教师)且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一)具有副高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年龄不超过45周岁(1980年1月1日后出生);

      (二)具有硕士及以上学位,年龄不超过40周岁(1985年1月1日后出生)。

       二、接收单位与导师

       访问学者接收学校应是教学科研水平高、师资力量雄厚的重点院校,一般应为“双一流”建设高校、省属重点建设高校或国内知名的对口高职高专示范性院校。访问学者导师可以在教育部高等学校师资培训交流武汉中心导师库中查询(http://cce.whu.edu.cn/fxljy/jybgdxxszpxjlwhzx/zxjj.htm),也可联系其他上述高等学校的博士点学科导师。

      访问工程师接收单位应是行业龙头骨干企业。鼓励列入国家、省卓越工程师项目计划以及应用型试点本科高等学校专业教师作为访问工程师参加行业企业实践锻炼。访问工程师的导师应当为所在行业、领域有较大影响力的技术专家、管理骨干等,原则上要求具有副高专业技术职务或相当水平。

       三、推荐名额与经费

       国内访问学者、访问工程师人选由各部门根据教师队伍建设需要以及教师专业发展需求统筹推荐,由省教育厅统一备案公布。根据省厅要求高职高专院校选派国内访问工程师为主,高职高专院校推荐选派国内访问学者的,原则上每校不超过5人,访问工程师不作名额限制。

学校对列入选派国内访问学者、访问工程师并成功申报访问学者教师专业发展项目、访问工程师校企合作项目按照学校相关文件进行资助。

       四、管理与考核

       1.被推荐申请人,须在全国教师信息系统里完成申报,并经省教育厅审核发文。访问工程师经二级学院同意可申请脱产半年到一年。脱产访问学者或访问工程师须与学校签订协议书。

       2.在担任访问学者期间或结束后一年内,必须主持完成以下任务之一:以学校名义以第一作者身份在一级刊物上发表1篇专业论文;或在二级刊物上发表2篇专业论文;或本人主持申报立项省级及以上课题1项;或主持完成1万元及以上经费的市厅级课题1项;或主持立项横向课题1项(科技到款额理工科至少20万,文科至少10万);或在国家级出版社出版本人主编的教材或学术专著。

       3.在担任访问工程师期间或结束后一年内,必须主持完成以下任务之一:以学校名义以第一作者身份在二级刊物上发表1篇论文;或本人主持申报立项省级及以上课题1项或市厅级访工“校企合作项目”课题1项;或主持立项横向课题1项(科技到款额理工科至少10万,文科至少5万);或授权发明专利1项。

       4.在全国教师管理信息系统里完成访学访工申报及中期考核、结业考核。

       5.按照省厅要求,访问工程师第1年须有3个月脱产入企锻炼,教师可利用寒暑假进行锻炼;其余时间可企业兼职,访工期间须在OA里完成相关的企业锻炼流程。访工结业或访工项目结题后完成任务的,其经历认定为入企实践锻炼。

五、申请程序

请拟申请访问学者(工程师)的教师与接收单位及导师主动联系,达成初步意向报所在部门。各部门按通知要求,对申请人进行初审并填写《2025年度浙江省高等学校国内访学访工推荐人选汇总表》(需部门领导签字盖章),于6月6日发送电子材料至邮箱2214998526@qq.com,经学校审核同意后,人事处组织选派教师网上填报。

联系人:张路伊,电话:86687553,777553。


附件1:2025年度浙江省高等学校国内访学访工推荐人选汇总表

附件2:2025年浙江大学接受国内访问学者计划导师课题汇总表


                                                                               人事处

2025年5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