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计创意学院

您现在的位置: 首页  教学实训  教学教务
关于做好2025/2026学年第一学期学籍预警及退学处理工作的通知
来源:设计学院 日期:2025-09-29

关于做好2025/2026学年第一学期学籍预警及退学处理工作的通知

发文部门: 教务处   发布时间: 2025-09-29 13:27

各二级学院:

为进一步加强学籍管理,促进学风建设,提高学生自我管理、自我约束的能力,推进良好学风建设,提高人才培养质量,根据《温州职业技术学院学生管理规定》(温职院学〔202064号)有关要求,现就做好2025/2026学年第一学期学生学籍预警及退学处理工作通知如下:

一、 学籍预警

(一) 预警类别及条件

1.一般预警

1)预警对象: 2022级本科、2023级、2024级在校生。

2)预警条件:

必修课不及格(不合格)课程门数累计达2门者;

未经请假批准离校连续三天未参加学校规定的教学活动者。

2.退学预警

1)预警对象: 2022级本科、2023级、2024级在校生。

2)预警条件:

必修课不及格(不合格)课程门数累计达3门及以上且少于5门者;

未经请假批准离校连续一周未参加学校规定的教学活动者;

休学(保留学籍)期满且在开学后逾一周未提出复学申请者;

在开学后逾一周未注册且无正当事由者;

达到学校规定最长年限(含休学)最后一年且未完成学业者。

(二) 工作流程

1.排查统计

各二级学院根据学籍预警条件全面排查,仔细核对后确定需预警的学生名单。

2.预警帮扶

各二级学院根据学生学籍预警的具体情况,召开辅导员、班主任专题会议,委派专人与需预警学生的家长(监护人)沟通,召集学生进行谈话,并填写《温州职业技术学院谈话(沟通)记录表》(见附件1),提示其面临的学习危机,帮助其制定合理的学习计划。适时安排老师或学生(党员)干部辅导,以增强其自信心和学习主动性。

3.  通知家长(监护人)

各二级学院将《温州职业技术学院学籍预警通知书》(见附件2)邮寄给学生家长(监护人)。如因地址偏僻,不便邮寄的,可电话联系家长(监护人),并做好电话录音。提醒家长(监护人)关注学生,配合学校共同管理。

4.材料备案

各二级学院将学籍预警材料汇总存档,预警名单汇总填写《温州职业技术学院学籍预警汇总表》(见附件3)于20251017日前送交教务处备案。

二、 退学处理

(一) 退学条件

学生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予以退学:

1.2022级本科、2023级、2024级在校生必修课不及格(不合格)累计课程门数达5门及以上者予以退学;

2.在学校规定最长年限内(含休学)未完成学业的;

3.休学、保留学籍期满,在开学后逾两周未提出复学申请或者申请复学,经复查不合格的;

4.经二级甲等以上医院诊断,患有疾病或者意外伤残无法继续在校学习的;

5.未经请假批准离校连续两周未参加学校规定的教学活动的;

6.超过学校规定期限未注册且无正当事由的。

(二)工作流程

1.排查统计

各二级学院要根据上述退学条件全面排查,仔细核对后确定需退学处理的学生名单。

2.告知

各二级学院要将退学处理意见告知学生本人及家长(监护人),发放《温州职业技术学院退学处理学生通知书》(见附件4)和《温州职业技术学院退学处理学生家长或监护人通知书》(见附件5),并做好谈话记录(见附件1:《温州职业技术学院谈话(沟通)记录表》)和电话录音。学生在收到退学处理通知后,须于一周内办理退学手续。

根据《温州职业技术学院学生管理规定》(温职院学〔202064号)有关规定,对于因“必修课不及格(不合格)累计课程门数达5门及以上”达到退学条件的学生,如本人和家长(监护人)强烈要求给予读书机会并有特殊原因的,可申请退学试读。各二级学院须指定专人与申请试读学生本人及家长(监护人)面谈,明确告知退学试读相关政策。学生家长(监护人)须签署《温州职业技术学院学生申请试读知情同意书》(见附件6),并明确承诺遵守学校的相关规定。

3.二级学院审核

各二级学院办公室汇总《温州职业技术学院学生退学申请表》(见附件7)、《温州职业技术学院学生退学试读申请表》(见附件8),二级学院领导审核后于20251017日送交教务处。

4.学校审批

教务处核对后,交校长办公会议研究决定。

5.出具退学决定书

对于退学学生,由学校出具退学决定书,二级学院负责将退学决定书送达学生本人。学生拒绝签收的,可以以留置方式送达;已离校的,可以采取邮寄方式送达;难于联系的,可以利用学校网站、新闻媒体等以公告方式送达。

6.备案

教务处将退学决定书报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备案。

7.办理离校手续

退学的学生,自退学决定书送达本人之日起一周内办理退学手续并离校,档案、户口退回其家庭户籍所在地。无故逾期不办理者,由学校有关部门注销其与学校的各种关系。

8.学生申诉

学生对退学处理有异议的,在接到学校退学决定书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可以向学校学生申诉处理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诉。

三、工作要求

1.高度重视

学籍预警和退学处理工作关系到学生及家庭切身利益,各二级学院务必高度重视,于20251017日前将《温州职业技术学院学籍预警汇总表》、《温州职业技术学院学生退学申请表》、《温州职业技术学院学生退学试读申请表》交教务处。

2.通力合作

学籍预警和退学处理工作由二级学院办公室牵头,二级学院学工办须全力配合。

3.及时归档

    各二级学院应建立完善的学籍预警、退学处理及退学试读资料归档制度,切实做好过程性材料的留存与保管工作。

学籍预警2025-2026-1.rar



菜单
关于做好2025/2026学年第一学期学籍预警及退学处理工作的通知
来源:设计学院发布时间:2025-09-29

关于做好2025/2026学年第一学期学籍预警及退学处理工作的通知

发文部门: 教务处   发布时间: 2025-09-29 13:27

各二级学院:

为进一步加强学籍管理,促进学风建设,提高学生自我管理、自我约束的能力,推进良好学风建设,提高人才培养质量,根据《温州职业技术学院学生管理规定》(温职院学〔202064号)有关要求,现就做好2025/2026学年第一学期学生学籍预警及退学处理工作通知如下:

一、 学籍预警

(一) 预警类别及条件

1.一般预警

1)预警对象: 2022级本科、2023级、2024级在校生。

2)预警条件:

必修课不及格(不合格)课程门数累计达2门者;

未经请假批准离校连续三天未参加学校规定的教学活动者。

2.退学预警

1)预警对象: 2022级本科、2023级、2024级在校生。

2)预警条件:

必修课不及格(不合格)课程门数累计达3门及以上且少于5门者;

未经请假批准离校连续一周未参加学校规定的教学活动者;

休学(保留学籍)期满且在开学后逾一周未提出复学申请者;

在开学后逾一周未注册且无正当事由者;

达到学校规定最长年限(含休学)最后一年且未完成学业者。

(二) 工作流程

1.排查统计

各二级学院根据学籍预警条件全面排查,仔细核对后确定需预警的学生名单。

2.预警帮扶

各二级学院根据学生学籍预警的具体情况,召开辅导员、班主任专题会议,委派专人与需预警学生的家长(监护人)沟通,召集学生进行谈话,并填写《温州职业技术学院谈话(沟通)记录表》(见附件1),提示其面临的学习危机,帮助其制定合理的学习计划。适时安排老师或学生(党员)干部辅导,以增强其自信心和学习主动性。

3.  通知家长(监护人)

各二级学院将《温州职业技术学院学籍预警通知书》(见附件2)邮寄给学生家长(监护人)。如因地址偏僻,不便邮寄的,可电话联系家长(监护人),并做好电话录音。提醒家长(监护人)关注学生,配合学校共同管理。

4.材料备案

各二级学院将学籍预警材料汇总存档,预警名单汇总填写《温州职业技术学院学籍预警汇总表》(见附件3)于20251017日前送交教务处备案。

二、 退学处理

(一) 退学条件

学生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予以退学:

1.2022级本科、2023级、2024级在校生必修课不及格(不合格)累计课程门数达5门及以上者予以退学;

2.在学校规定最长年限内(含休学)未完成学业的;

3.休学、保留学籍期满,在开学后逾两周未提出复学申请或者申请复学,经复查不合格的;

4.经二级甲等以上医院诊断,患有疾病或者意外伤残无法继续在校学习的;

5.未经请假批准离校连续两周未参加学校规定的教学活动的;

6.超过学校规定期限未注册且无正当事由的。

(二)工作流程

1.排查统计

各二级学院要根据上述退学条件全面排查,仔细核对后确定需退学处理的学生名单。

2.告知

各二级学院要将退学处理意见告知学生本人及家长(监护人),发放《温州职业技术学院退学处理学生通知书》(见附件4)和《温州职业技术学院退学处理学生家长或监护人通知书》(见附件5),并做好谈话记录(见附件1:《温州职业技术学院谈话(沟通)记录表》)和电话录音。学生在收到退学处理通知后,须于一周内办理退学手续。

根据《温州职业技术学院学生管理规定》(温职院学〔202064号)有关规定,对于因“必修课不及格(不合格)累计课程门数达5门及以上”达到退学条件的学生,如本人和家长(监护人)强烈要求给予读书机会并有特殊原因的,可申请退学试读。各二级学院须指定专人与申请试读学生本人及家长(监护人)面谈,明确告知退学试读相关政策。学生家长(监护人)须签署《温州职业技术学院学生申请试读知情同意书》(见附件6),并明确承诺遵守学校的相关规定。

3.二级学院审核

各二级学院办公室汇总《温州职业技术学院学生退学申请表》(见附件7)、《温州职业技术学院学生退学试读申请表》(见附件8),二级学院领导审核后于20251017日送交教务处。

4.学校审批

教务处核对后,交校长办公会议研究决定。

5.出具退学决定书

对于退学学生,由学校出具退学决定书,二级学院负责将退学决定书送达学生本人。学生拒绝签收的,可以以留置方式送达;已离校的,可以采取邮寄方式送达;难于联系的,可以利用学校网站、新闻媒体等以公告方式送达。

6.备案

教务处将退学决定书报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备案。

7.办理离校手续

退学的学生,自退学决定书送达本人之日起一周内办理退学手续并离校,档案、户口退回其家庭户籍所在地。无故逾期不办理者,由学校有关部门注销其与学校的各种关系。

8.学生申诉

学生对退学处理有异议的,在接到学校退学决定书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可以向学校学生申诉处理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诉。

三、工作要求

1.高度重视

学籍预警和退学处理工作关系到学生及家庭切身利益,各二级学院务必高度重视,于20251017日前将《温州职业技术学院学籍预警汇总表》、《温州职业技术学院学生退学申请表》、《温州职业技术学院学生退学试读申请表》交教务处。

2.通力合作

学籍预警和退学处理工作由二级学院办公室牵头,二级学院学工办须全力配合。

3.及时归档

    各二级学院应建立完善的学籍预警、退学处理及退学试读资料归档制度,切实做好过程性材料的留存与保管工作。

学籍预警2025-2026-1.rar